升學資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7-15 10:34:47 點閱:366
說明:
一、107年5月21日府教學字第1070171349A號函檢送110學年度「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草案,公告自110學年度起「社團參與」積分採計上限提高為4分。
二、僅提高「社團參與」積分採計上限為4分,其餘項目均無變動,「競賽表現」採計上限(6分)與積分相同時比序項目順序不變。
三、110學年度「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草案,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