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0-06-30 08:56:54 點閱:207
1.應持國旅卡至交通部觀光局或其授權機構審核通過之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始得按刷卡消費金額予以核實補助。
2.行政院為協助受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店家,推動三倍券,自本年7月1日起,民眾即可開始預購紙本券或綁定數位支付工具(電子票證、行動支付、信用卡),並自同年月15日至全國實體店家使用三倍券;又選用數位三倍券者,累計消費達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可獲得政府2,000元回饋。
3.考量國旅卡休假補助費及三倍券之政策意旨及給付條件均不相同,且三倍券之發給對象並未排除公務人員,2者非不得同時適用;公務人員如選用國旅卡作為三倍券之數位支付工具,其刷卡消費金額得分別依休假改進措施規定覈實請領休假補助費,並依數位三倍券之累計消費方式申請滿額回饋。茲舉例說明如下:公務人員選用國旅卡作為三倍券之數位支付工具,於國旅卡特約商店旅宿業刷卡消費住宿費3,000元,得覈實請領休假補助費3,000元(列入觀光旅遊額度),並獲得三倍券滿額回饋2,000元。
4.有關三倍券消費累計方式及滿額回饋之發放等相關資訊,可至「振興三倍券官方網站(https://3000.gov.tw/)」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https://www.moeasmea.gov.tw/)網站「振興三倍劵專區」查詢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