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0-02-27 18:14:09 點閱:796
彰化縣竹塘鄉戶政事務所1 0 9年受理初領國民身分證工作計畫
一、目的:為貫徹簡政便民服務,派員至本鄉國中集中受理14歲以上學生初領國民身分證請領作業,節省民眾往返奔波,提升服務品質。
二、實施範圍:凡在彰化縣設有戶籍之國中三年級學生年滿14歲,應請領而尚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
三、實施內容:
(一)、函請本轄竹塘國中,凡設籍彰化縣之國中三年級欲辦理之學生填妥109年國中生初領國民身分證名冊 (如附件),並轉知學生,申請當天應攜帶下列文件申請:
1.最近二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二吋(背面註明班級、座號、姓名)1張。
2.工本費新台幣50元整。
3.學生證影本正面(請註明座號)及印章(外殼請寫姓名)。
4.如非設籍於竹塘鄉者,需先將戶口遷回戶籍地再辦理身分證,戶籍地址務必填寫正確。
*申請者出生地及戶籍地址應依戶口名簿詳實填寫。
(二)、受理收件—由本所派員到校服務受理收件並核對申請案件資料及相片規格。
(三)、將到校受理之案件資料依分工表由各負責同仁核對無誤,並據以製證完成後,派員至學校核發國民身分證。
四、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隨時補充修正之。
※注意事項: (已有身分證同學或不想申請者,請直接註明在名單上。)
1.大頭照無須自行黏貼,若要更換大頭照者,請將照片於3/2(一)以前交到學務處訓育組(背後註明班級座號姓名)。
2.學生證影本(上面註明座號)、印章(外殼寫上姓名)、50元工本費,於3/9(一)10:00前交給各班班長,並且表格填寫完畢。
3.請班長於3/9(一)放學前將收取之學生證影本、印章、50元及附件表格交回學務處訓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