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1-11 15:43:34 點閱:610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3162號函辦理。
二、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評估學校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規劃提報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於114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
四、另查113學年度國中各校教師專長授課比率,整體而言以地球科學、表演藝術、家政、童軍、資訊科技、生活科技及健康教育等科目尚待提升。請學校就專長授課比率較低之科目,務必務實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