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11-20 10:42:46 點閱:633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4536K號函 辦理。
二、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評估貴校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 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規劃提報 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另為提升國中部分科目之專長授課比率,請就專長授課比 率較低之科目,務必務實提報。
四、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3年暑假或適 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 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 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五、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及「國民小 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2或4學分班」,113年為最後一年 調查需求及開班,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