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生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3-01 07:34:31 點閱:145
說明: 一、依據本府民意信箱第1120000737號案辦理。 二、人行道以禁止停車為原則,開放停車(劃設停車格位)為例外,車輛停車方式應從其規定。 三、請貴校加強留意校園周邊人行道機車違規停放及行駛問題,
以避免「人車爭道的危險情形而增加交通事故發生的機率與風險」,以改善行人行走安全。 四、請貴校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協助宣傳「人行道禁止停放及行駛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