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2-14 13:46:49 點閱:98
說明:
一、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
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2年2月24日至112年3月25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
電話:韓小姐,02-2321-2100轉200、201。
三、可於該署網站(https://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
(https://www.iwomenweb.org.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