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19-11-18 19:47:48 點閱:73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24144號函辦理。
二、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已明定有關電動自行車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最大行駛速率及駕駛人應配戴安全帽等相關規定。
三、鑑於電動自行車逐漸普及衍生該交通事故頻傳,加強宣導有關騎乘電動自行車之規定,並持續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建立正確行的安全意識,以防範各類交通意外肇生。
四、網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https://law.moj.gov.tw/News/NewsDetail.aspx?msgid=14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