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10-28 09:14:09 點閱:289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4729K號函辦理。
二、 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評估學校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規劃提報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 另為提升國中部分科目之專長授課比率,請就專長授課比率較低之科目,務必務實提報。
四、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2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五、 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