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2-14 10:02:34 點閱:107
1.一般公教人員之保險俸(薪)額,分別按其「月支俸額」調整。
2.本部業自111年1月1日起按下列保險費率核計保費,併予敘明:(一)非適用年金費率:7.83% (二)適用年金費率: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