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1-13 15:06:05 點閱:296
1.專任合格教師,指編制內有給之專任且依相關規定辦理教 師資格登記或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教師。
2.所稱連續,指自任職於公私立學校之當月起,前後職務之離職與到 職之月份連續未曾中斷;中斷者,自其再任職於公私立學校之當月起算。
下列情形,其年資視為連續: (一) 專任合格教師奉准帶職帶薪進修者。 (二) 專任合格教師任教期間經保留底缺留職停薪奉召入伍服義務役兵 役,退伍後仍任專任教師者;在職專任合格教師因故申請留職停薪,復職後仍任專任教師者。但 該段年資不予採計。
3.111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計算至111年7月31日止
詳細資料參閱附件。
至111年7月31日止連續服務滿10年:胡瑋芸老師、倪毓伶組長
111年7月31日止連續服務滿20年:吳蕙如組長、陳怡婷導師、高崇哲導師
111年7月31日止連續服務滿30年:廖慧玲老師
111年7月31日止連續服務滿40年:0人
111年資深優良教師---如下 交與人事 另填妥推薦表-個人基本資料 回寄人事室信箱(sly530626@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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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言(以三十字為限) |
照片請貼2吋證件照,照片背後請註明學校及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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