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11-18 10:10:40 點閱:186
1.申請資格:凡該校畢業(含彰化國中)之校友,具下列條件之一,足為本校學生之楷模者,均得為傑出校友候選人: |
(一) | 企業經營類:自行創業、於企業經營機構服務有傑出表現者。 |
(二) | 公共服務類:長期熱心社會公益有成就者、對母校熱心協助推動活動具有貢獻者。 |
(三) | 學術成就類:凡對學術研究、創造發明獲具體殊榮、擔任國內外教職者。 |
(四) | 藝文體育類:凡文化、藝術、體育界人士曾獲殊榮或表揚者。 |
(五) | 行誼典範類:凡行誼聲望或其他優良事蹟,足為學子表率者。 |
2.110年度傑出校友候選人推薦事宜,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止,申請表以郵寄方式送達者以郵戳為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