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定利開發有限公司 好Young助學金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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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體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1-11-16 1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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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目 的
本計畫為鼓勵良好品格之清寒學子努力向上,激發誠信正直及熱情務本精神,特訂定【好Young助學金】實施辦法。
第二條 申請資格
本助學金對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以新竹縣國中(高中)在校家境清寒學生優先(外縣市可);本辦法所申請
- 持有鄉、鎮、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 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者,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
- 家境清寒,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 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
第三條 補助名額及金額
新竹縣偏遠學校為主(他縣為輔),每校補助金額15000(壹學期) 補助學生人數及金額由各校自訂
第四條 獎助學金辦理相關事項
- 除非聯絡人另有通知,原則上已有辦理的學校請繼續辦理。
- 每學年度上學期九月底與下學二月底以前請LINE聯絡人,學校戶名、金融機構名稱,代碼以及帳號。請注意,為免造成捐款人負擔,請聯絡人在LINE出之前,請向學校出納單位再確認匯款資料的正確性。將直接撥款至各校,由學校逕行發放予申請學生
- 各校辦理本獎助學金請繳交以下五項資料:
1 辦理奬助學金於學校官網的發佈消息(請告知網址或截圖)
2各校學生請領清冊(簽名或蓋章)
3收據 (繳款人抬頭請開立:定利開發有限公司)
4請領學生的感謝信
5縣府獎狀(若無,學校感謝狀等同)。
請在該學期辦理完畢之後,備妥以上五項資料,合併寄給聯絡人。
上學期最晚於隔年一月底,下學期最晚於當年六月底寄送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