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9-02 15:46:58 點閱:542
「彰化縣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要點」及「竹塘國中成績評量作業要點及補充規定」,如附件。
請學生及家長詳閱內容確實了解下列事項:
■畢業證書核發條件規定:①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②學習領域要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畢業總平均成績60分以上。
■有關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