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3-03 12:39:52 點閱:152
教育部110年2月3日宣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延後至110年2月22日開學,休業式延後至110年7月2日辦理,爰修正本縣109學年度未兼行政職務代理教師聘期為「自開學前1週至次年7月2日期間內依實際到職日及學校實際需求訂定(惟代理原因消失即應終止聘約)」,餘兼任行政職務之代理教師及再聘且兼任行政職務之代理教師則維持原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