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2-01 15:20:04 點閱:256
第五條: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由主管機關採公開甄選方式進用代理教師者,其再聘次數,不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